法律应该管好城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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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3:35 新晚报 |
康劲二 前不久召开的北京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发展论坛上,有专家提出“变现场取缔为现场取证”的执法尝试,可以避免城管因为没有强制力而造成的尴尬…… 据分析,暴力抗法的成因是由于法规的不健全和执法中的简单粗暴,直接导致了群 众对城管部门的抱怨和逆反心理,所以要看到,问题的症结有两个方面。首先,城管执法中遭遇的法律盲区已经引起了大家关注,但是,经营者有效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缺失问题,远未引起大家的注意,只有被执行的经营者维护自己利益的方式更简便,才能避免执行中的直接冲突。 其次,针对城管的暴力抗法事件,是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冲突的极端表现,而暴力抗法是一种冲动的产物。假如被执行的经营者能够掌握通过合法的程序、便捷的手段有效维护自己权益的技巧,那么,他的冲动值就会减低。 面对暴力抗法现象的频繁发生,不能一味责怪经营者不守法而“加大执法力度”,这样的“高压”措施可能使矛盾更加激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