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消费 购物点写进旅游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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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3:3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记者 张庆台)今后,除了旅游线路、方式、天数、服务项目等事宜外,旅游企业还应向旅游者公开自费项目和购物点。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加强我省旅游线路价格管理的通知》,对我省旅游线路的价格加强管理。《通知》要求,旅游企业应当与旅游者签订规范的书面旅游合同,合同须明确旅游线路、旅游方式、旅游天数、食宿标准、服务项目、购物场所和次数、统一安排的自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违约责任及相关事宜,且不得收取合同以外的任何费用。据悉,省物价局将会同省旅游局制订并公布以九寨沟—黄龙景区、乐山大佛 —峨眉山景区、自贡恐龙博物馆—蜀南竹海景区为旅游目的地的3条旅游线路的市场参考价,并将其作为监控旅游企业对外正常成本报价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