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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三环内禁用原煤散烧炉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6:44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关凤祥)今后,沈阳市将采取强力措施取缔三环以内的马路市场、沿街商亭、门市房、收发室和自行车库等使用的原煤散烧炉灶。

  沈阳市环保局昨日表示,一、二级道路两侧上述用户必须采用联片供暖或使用油、电、气等清洁能源,三、四级道路两侧及不邻街的上述用户供暖在不能实现联片供暖或不具备使用油、电、气等清洁能源能力的,可以使用型煤,力争使全市二环以内民用洁净型煤普

及率达到100%,二三环间民用洁净型煤普及率达到80%。

  此外,沈阳市环保局还将大力推广洁净型煤,为鼓励使用洁净型煤,市环保局将继续通过对各区筛选确定的型煤生产厂家型煤价格予以补贴的方式,对购买洁净型煤的用户每吨补贴30元。

  据悉,截至11月1日全市已推广型煤18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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