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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建筑企业诚信管理办法不诚信企业一季一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9:14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董振霞 通讯员田源 孔祥林)一部为支持企业诚信经营,全面促进我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而制定的管理办法昨日在我市正式公布。这部名为《淄博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办法》的新办法规定,将在我市各级建筑管理部门全面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所有建筑企业实行三级信誉等级管理,凡是不诚信企业将一季度曝一次光。根据该办法,市建管处将成立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领导小组,并全面建立企业诚信档案。该档案将对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招标代理企业的业绩、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

行为进行记录,每季度通过市建筑管理信息中心对企业诚信经营情况进行公布。诚信管理将实行信誉等级管理机制,所有施工企业都被分为A级(优)、B级(良)、C级(差)三个等级等次。一年内未发生任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其信誉等级为A级;因经营管理差被公布三次以上不良行为,项目部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或提出警告并通报批评的,其信誉等级为B级;在一年内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严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的,企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集体上访影响恶劣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通报的企业,其信誉等级为C级。企业信誉等级每年评定一次,并作为企业评先选优和招标投标加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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