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三大举措扶持农信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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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9:41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本报讯黟县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三大”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 制定出台多项税费减免政策,大力支持联社改革。从2005年1月1日起至2007年底,对农村信用社按3%税率上缴的营业税,全部由县财政按月对农村信用社予以补助,并及时按季返还到社。信用社改革期间,清产核资办理过户手续时,免除一切税费。 采取有效措施,清收公职人员的贷款。县委办下发了通知,对国家公职人员拖欠信用社贷款采取四项措施开展清收工作:一是公职人员本人的贷款,由本人偿还;二是公职人员为他人担保贷款,由担保人负责催还并承担连带责任,逾期不还的,由担保人负责偿还;三是公职人员私贷公用的款项,依照法律规定,本着“谁签约,谁承担还款责任,谁用钱,谁负责还款”的原则进行处理。四是督促公职人员限期归还拖欠贷款。对长期拖欠和拒不偿还的公职人员,将采取必要的行政和法律手段。 采取持持政策,着力提升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实力。县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增资扩股,积极动员辖内自然人、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确保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计划按期完成,提高资本充足率。据统计,截至2005年9月底,全辖区发起人认购股金余额1035万元,县里还清除和废除了针对信用社的限制性、歧视性做法,为农村信用社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管理的资金,在农村信用社开户办理,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政府涉农资金等业务交由农村信用社办理,以壮大农村信用社的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