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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上路撞死人 逃逸后还骗车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9: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翔) 蓝剑行动再度告捷!昨天上午10时,记者获悉,广州环市中路重大肇事逃逸案告破,一个小时前民警刚刚逮住了嫌疑人。

  得知出事车主一脸愕然

  11月5日凌晨2时47分,广州环市中路陶瓷大厦对面路段发生惨烈车祸,一辆小轿车将一名行人撞飞致死,肇事司机仓皇逃逸。昨天上午10时,记者在流花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见到了刚被捕获的肇事车辆,这是一部车牌号为粤A·GP×××的黑色现代小轿车,由于事发仓促,肇事司机甚至还没来得及进行修车,车头撞击痕迹一目了然,车皮凹进一大块。

  广州交警支队追逃组组长冯桂杰介绍,当天案发后,流花交警迅速调查,一方面通过监控系统缩小排查范围,一方面勘察现场并寻找目击证人,根据现场监控,民警证实了该车颜色及车型,并获得车牌几个模糊号码,经缜密排查和群众举报,民警认定肇事车辆终将嫌疑目标锁定。

  当天上午,警员与车主取得联系,车主却说自己在香港,经调查核实,证实当天开车者许某有重大嫌疑。民警立即前往许某经常活动的华侨新村假日酒店附近布控,一天一夜的蹲点守候过后,至昨天上午9时,许某出现,民警上前将其抓捕。经审查,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昨天上午,从香港回来的女车主在流花交警大队获悉爱车竟成了“凶手”,一脸愕然。车主说,她在出外前,同事说要借她的车,她就答应了,接着同事又把车借给了许某。出事后,她还蒙在鼓里,只知道“车子开到中途有东西掉下来,被碰损了”,直至到了交警大队才知道真相。

  车主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记者了解到,汽车肇事,即使车是借给他人开的,车主也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国务院1991年颁布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施行后,《办法》被宣布废止。新的法律规定对交通事故发生,车辆所有人是否应承担垫付责任,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业内人士指出,按照一般做法,车主直接将车借出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会认定车主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请广大车主注意,不要随便把车借给他人驾驶。(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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