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超购”危爆品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0:15 红网-三湘都市报 |
本报11月7日讯(驻株洲记者 谭斯亮 通讯员罗晟海)利用手中职权,放纵辖区内的有证铁矿超量购买爆破物品,致使大量的无证铁矿从中得到“养分”,整而不死,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此,株洲市攸县银坑乡爆破物品管理站负责人刘某被法院判处玩忽职守罪。 1999年3月,攸县人民政府要求全县各乡镇成立爆破物品管理站,负责各自辖区内爆破物品的安全和行政管理。2004年3月,刘某被任命为该县银坑乡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负 责爆破物品管理站的工作。在随后开展的攸县打击整顿非法铁矿工作中,有关部门经清查发现,银坑乡合法的有证铁矿只有6家,非法的无证铁矿却多达200余家。并查明,刘某在对有证铁矿购买爆破物品审查时未严格依法办事,放任有证铁矿超量购买,致使全乡200多家无证铁矿通过有证铁矿买到火工药品而得以继续违法生产,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2004年6月29日,该乡银坑村宁华林无证铁矿在非法生产时,发生死亡一人的重大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