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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腐败黑手伸向巨额择校费(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1:1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中小学教育腐败黑手伸向巨额择校费(图)

  开学的时候家长们排队交钱的情景,以及呆在一旁满脸无奈表情的孩子。郑州晚报资料图片

  

中小学教育腐败黑手伸向巨额择校费(图)

  我国每年有近20%的学生通过缴赞助费择校费进入高中学习。新华核心提示

  谈到我国目前的中小学择校费,大多数百姓第一个感觉是教育不公,一到新学期开始,报上名的家长万分“感恩”,有钱交不上的家长为之垂泪。然而数百上千万元的择校费究竟流向何处,家长们并不清楚。最近,在合肥市结案的一起择校费挪用案,引发人们高度关注中小学教育腐败热点话题。

  腐败校领导用择校费购私房

  合肥市42中学前任校长贾鸿伙同校总务处副主任申红、会计戴永平挪用公款案日前被检查机关侦查终结,并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一经曝光在全省上下引起极大关注。不仅因为这是合肥市查处的首起教育系统腐败窝案,更因为贾鸿挪用赃款来自于早已广受争议的择校费、借读费。

  贾鸿在法庭上介绍说,2004年6月,他在担任合肥市42中校长期间,该校总务处副主任兼主办会计申红找到他,提议用“账外账”上的公款为各自购买一套住房。贾鸿同意后,两人分别订购了“海棠花园”的一套商品房,每套房子的首付款8万元均从“账外账”上提取。据负责这起案件的检察官介绍,贾鸿自己交代,学校“账外账”上的资金主要是学校门面房收入和部分择校费,账号、密码及用户名都由申红管理。

  贾鸿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公诉人告诫庭审在场的教育系统有关负责人,要引以为戒,加强学校财务的管理。贾鸿在陈述时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记者在42中了解到,该校跨学区一次性借读费收取标准为1万余元。而在合肥市,各大中小学的择校费不等,虽然大多数情况下择校有固定标准,但家长们普遍透露只要认识学校领导,或找到政府领导说情,也可以少交。

  事实上,贾鸿案件只是全国部分中小学高额择校费入“账外账”,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变成当权者“小金库”现象的一个缩影。安徽省检查机关去年在教育系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7人,今年上半年已在教育系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7人,而其中有关中小学的腐败案件中,涉及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的“账外账”是主要犯案资金之一。

  据重庆市政协的一份提案显示,重庆市某些中学收取“择校费”已进入市场化按质论价阶段。渝中区某些重点中学4万元/人(起步价),沙坪坝区1.6万元/人(起步价);连三峡库区某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重点中学每个择校生也得交1万~2万元。重庆市政协委员连英俊说:“数百上千万元的“择校费”究竟流向何处?是按什么样的比例来分配使用的?学生和家长并不清楚。”

  安徽省社科院著名社会学家王开玉指出,更令人忧虑的是,“择校费”已演变为“权力寻租”的一种形式。一些掌握实权的人,为了子女就读重点学校,给学校批“条子”“打招呼”;学校送“招生名额”来“协调关系”。

  教育部门也有话要说

  合肥市庐阳区的教育一贯是全市的品牌和形象,全区每年借读费、择校费近600万元。但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在谈到择校费的收取及管理时首先道出了难处:“我们也不愿多收学生,实现小班化教学,但是教育部门也难呀!”

  我国每年有近20%的学生通过缴赞助费、择校费进入高中学习。

  据了解,新课标改革后,对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计算机、英语、素质训练等这些原来没有的课程大大增加了经费投入。庐阳区每年将财政的50%用在教育上,资金缺口还是很大。据去年的一项调查,全区初中生每人每年平均事业费须500多元,小学生400多元,而学生每人每年自交的学杂费只有150多元。区内孩子不能多收钱,只能向自愿跨学区借读的孩子收取一定费用改善办学条件。此外,各种社会关系每年都找到教育部门,希望在重点学校、名校安排一些学生,对这些孩子的入学如果不收取一定费用,更会使普通老百姓心理不平衡,怨声四起。

  每到招生季节,全国许多城市还会发生这样的怪现象:一些名校的校长、副校长,甚至招办主任、教务主任等都一齐失踪。在日前结束的21世纪校长论坛上,一位名校校长无奈地说:今年我收到的条子已经远远超过了学校的招生计划,最多的一天收到10个。这些都是无法推脱的上级和能制约他们的企事业机关。

  在总结交流往年失踪败露的教训后,校长们采取了更为有效的措施:有的提前消失,有的全部失踪。校长的消失不只是电话联系不上,而是真正的连个人影都见不着。除了密码手机外,自绝一切对外联系。

  谈到择校费、借读费收来后是如何分配使用的,合肥市教育局及庐阳区教育部门介绍的情况基本一致:择校费、借读费都采用“收支两条线”的办法,由学校依据专门票据收取费用后,交给区或市财政部门,使用时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核准通过后再由财政拨款。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学籍及票据收取情况监控择校费的收取。此外有关政策还规定:择校费总额的75%返还各重点学校,25%统筹安排于薄弱学校建设。至于重点学校得到的份额则根据收到多少来定比例。

  那么,如此完善的监督制度,又怎么解释贾鸿案件呢?合肥市教育局财务处负责人徐风云说,任何职业领域都有可能产生贪污挪用案件,但不能就此结论说这些领域都失去了监督。贾鸿犯案和他个人私欲膨胀,采取违法、违规手段作案有相当大的关系。当然这一案件也让教育部门警醒,在财务制度、监督制度上今后走向更加完善。

  监管为何流于形式

  社会学家王开玉说,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财务管理欠完善是中小学产生教育腐败的两大原因。

  从监督制约机制上来看。一是学校内部的监督不到位。从目前情况看,中小学专职行政人员相对较少,多数决定权掌握在校长、副校长手里,特别是一些“一把手”的权威在学校内部犹入“无人之境”,监督只能流于形式,加之部分学校普通教职工的监督意识也很薄弱,对学校的某些重大决策及其实施过程,大多表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二是上级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作用发挥欠缺。记者深入一些发案单位了解到,当地教育部门纪检组对学校及“一把手”在收费、财务管理和干部的廉政教育上虽有原则规定,但真正的监督处于失控状态,造成同级难以监督,上级疏于监督的局面。三是社会监督相对弱化。长期以来,各职能部门及人民群众把学校当做“净土”,客观上造成了人们对学校腐败缺乏警惕性和预见性,缺乏有效的腐败“预警”和“发现”机制,一些教育腐败无人察觉,无从发现,也就无法查处。

  从财务管理上看。由于学校办学经费的来源从过去的单一财政拨款转换为多渠道多方位的筹资,除国家拨款外,还有社会捐助,学生借读费、择校费等大笔收入,而一些学校的财务管理及其运作机制存在较大缺陷,致使一些管理人员钻资金管理上的漏洞和监督机制上的薄弱环节,在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环节“暗箱操作”,或上下勾结或里应外合,侵吞、挪用国有资产;或直接截留企业利润、收入不记账。突出问题表现在:部分主管领导执行财经法规政策不力,财务纪律观念不强,用人不当,把关不严,失职失察;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会计活动不规范。如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财务人员配备随意性大,有不少在岗人员既无专业知识,又无专业资格,滥竽充数。

  针对这一问题,社会学家们认为,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避免一人说了算,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推行行之有效的群众监督制度及班子成员之间监督等相应制度,并且配以有力的惩戒措施,使腐败及早发现,及时遏制。实施校务公开,尤其是财务制度的公开,对学校财务收入(杂费、代办费、借读费、班费、书费、校服费等)及开支情况,均列出明细账,进行公布。

  教育专家们则指出,治本之策在于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同时“加强大中城市薄弱学校建设,办好义务教育阶段每一所学校”。眼下“重点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差距越来越大,且在短时期内无法改变。可行的权宜之计一是把“择校”纳入管理轨道,对公开收取的“择校费”,则应硬性规定其出路,即主要用来向“薄弱学校”输血;二是重点中学和普通中学的教师实行“轮换制”,即在规定的时间内,重点和非重点中学的老师各自到对方的学校上课,最大规模地优化教师队伍,消除择校的根源;此外,现在拥有一流软硬件的“重点学校”,可以实行公助民营或完全民办,即办成所谓专收择校费的“贵族学校”。你愿选择“贵族学校”而非公立学校,愿缴择校费,那也就是周瑜打黄盖的事了。(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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