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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房内杀人抢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2:50 新闻晚报

  晚报讯 光天化日之下,在KTV包房内持刀杀人,抢劫钱财。湖北无业人员芦少平因犯抢劫罪,日前被上海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同案被告人曾昭立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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