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越秀新荔湾地税将增设办税服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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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3:16 信息时报 |
记者从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获悉,为方便新行政区域的纳税人就近办理有关地方税务事宜,日前新越秀区和新荔湾区地税局将设立第一、第二办税服务厅,分别负责办理原荔湾、芳村和原越秀、东山区所属区域纳税人的地方税务事宜。 据了解,调整后的越秀区地方税务局“第一办税服务厅”位于诗书路9号,“第二办税服务厅”位于广九大马路4号。荔湾区地方税务局“第一办税服务厅”位于西华路98号, “第二办税服务厅”位于浣花西路1号。新行政区域的纳税人可按照原税务机关确定管辖的范围、纳税申报期限到上述地址办理有关地方税务事宜。时报记者游星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