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陈水扁阻挠陈云林赴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3:57 信息时报

  11月5日晚,陈水扁在为民进党籍县市长候选人辅选时,悍然表示不会允许中台办主任陈云林赴台参加“国共经贸论坛”,刻意阻挠国共两党的正常交流。他还批评连战和宋楚瑜访问大陆“出卖了台湾”,称“年底县市长选举攸关台湾利益,民进党如果输了,国民党的县市长就会集体捧大陆、跑大陆,这样的结果是输掉整个台湾”。此番言论一出,立即遭到“在野党”的强烈反对。

  连战访大陆的重要成果之一

  今年四五月间,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率国民党代表团访问大陆,“胡连会”后双方发表会谈新闻公报,列出国共两党要共同促进有关两岸交流的五项工作,其中第五项就是“建立两党定期沟通平台,包括开展不同层级的党务人员互访等”。为此,国民党下属智库“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决定在今年12月举办“国共经贸论坛”,包括3场大型主题研讨会:第一,在全球化的浪潮下,两岸经贸互动对双方经济发展的影响;第二,两岸直航对产业发展策略、企业全球布局的影响;第三,两岸农业合作、观光旅游对双方经济发展的影响。连战将亲自负责,除国民党智库成员外,岛内相关产业界人士也将受邀参与。

  10月18日,国民党大陆事务部主任张荣恭表示,将以“专业人士”的名义邀请陈云林到台湾参加论坛,随后向台湾当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指出,举办论坛是为了延续国共两党达成的共识,促进两岸和平、交流、化解敌意等良性互动。国民党提交的大陆人士名单上共有61人,包括陈云林等中台办各部门负责人,大陆农业、经贸、信息产业及民航、远洋、旅游等行业代表,以及涉及台事务学术界代表等,阵容空前强大。如能成行,将是两岸交流中一次史无前例的盛事。

  陈水扁处处刁难

  对于“国共经贸论坛”,民进党和陈水扁一开始就处处刁难。10月19日,台“陆委会”官员称,陈云林赴台“有一些困难”,“陆委会”必须详细规划,“避免发生一些意外状况”,同时担心“如果大陆高层在岛内刻意回避与台湾当局接触,将使民进党当局面临‘去政府化’压力”等等。

  不久,“陆委会”突然“改口”,称既不会刻意阻挠,也不会特别通融陈云林赴台,而是依照既定程序办理。但同时提出“条件”,要求大陆先和台湾当局商谈代表团在台的行程、安全保护等相关细节;本着“互惠平等”原则,大陆也要同意台湾方面相同级别和职务的官员到大陆。10月23日,台“行政院”秘书长卓荣泰又鼓吹,如果大陆让“立法院长”王金平参加11月在韩国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陈云林“应该可以被核准来台访问”。

  随后,民进党当局阻挠国共交流的嘴脸越来越清晰。10月29日,陈水扁到基隆为台联党的陈建铭辅选时扬言,除非答应让王金平去韩国,或者让“陆委会主委”吴钊燮“到大陆探视民主人士”,否则不会让陈云林赴台。10月30日,他又开始煽动岛内民众的敌对情绪,叫嚣“为何一定要让他们来,台湾是我们的,不是陈云林的;你想来就来,要干啥就干啥,把台湾当成你们家吗?”与此同时,他还反复鼓吹,“王金平不能去,陈云林也别来台湾”。11月5日,丑闻缠身的陈水扁进一步借“国共经贸论坛”操弄“统独牌”,妄称“我们绝对不让他们来……台湾是台湾,中国是中国,一定要顾台湾、守台湾”。

  陈水扁把“台独”当解药

  陈水扁当局在陈云林赴台一事上的拙劣表演受到台湾各界的批评。国民党主席马英九表示,陈水扁不允许中共人士赴台也许可以满足其“报复的欲望”,但对改善台湾的外部环境“不会有帮助”。

  岛内主流舆论十分乐见“国共经贸论坛”的召开,认为无论在人数上和层级上,都将是自1949年以来大陆方面派出的空前规模的代表团,如果成功举行,对两岸关系的发展绝对具有积极意义。陈水扁当局刻意阻挠,除了反映其一贯的“台独”主张外,更是转移“高雄捷运舞弊案”、掩盖其打压媒体丑行的一个花招。11月4日,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石之瑜在新加坡《联合早报》上发表评论指出,陈水扁身陷丑闻漩涡,肯定又要掀起“台独”风浪。文章认为,高雄捷运舞弊案的爆发,不仅使陈水扁在民众中的政治信用彻底破产,也使民进党内斗加剧,“当初民进党创立,把反国民党的力量聚集在一起,靠的就是‘台独’。因此每逢党内遇到危机,就高喊‘台独’。在当前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台独’更是陈水扁的解药”。前不久,陈水扁公开宣称,亲民党在“立法院”提出的“海峡两岸和平促进法草案”是“投降法”,“是要将台湾变成香港第二,这是台湾的生死战,必须全力阻止‘投降法’通过”。陈水扁就是这样一天天煽动着台湾的“悲情”。《环球时报》供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