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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为学校补上安全屏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4:15 新民晚报

  编辑同志:

  我经常走访一些学校和幼儿园,发现校门口的马路上缺少人行横道线与提示标志,机动车驶过这里仍然保持较快速度,学生上学、放学非常危险,请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读者晨钟

  【调查附记】

  晨钟平时非常细心,他本子上记录了近十所学校名称,都是校门口马路缺少人行横道线与提示标志。其中6所在浦东新区,大多是新建的学校与幼儿园。比如:利津路51弄口,陆行中学北校;兴运路(近东沟路)东沟中学新址……此外还有浦西的长临路911号庙行新世纪学校;金陵东路4号金陵中学等几所中学。

  据晨钟介绍,校门口不设提示标志,存在许多交通隐患。特别是浦东新区,道路比较开阔,车速很快,学生穿越马路非常危险。一次晨钟去一所学校联系工作,在校门口正好碰到惊险一幕:一辆卡车快速向学校方向驶来,正遇两位小朋友穿马路,幸亏司机发现后紧急刹车,学生又躲避及时,才未酿成不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晨钟提出的这一问题,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本报记者顾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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