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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等级证书存在两大隐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4:32 信息时报

  杨绍福法律工作者

  郑州大学旅游管理学院2005级117名新生4年后毕业时,除了毕业证、学位证外,还将多出一种特殊证书———信用等级证书。信用评价的内容包括:不舞弊,不恶意拖欠学费、贷款,不抄袭论文,不提供虚假求职书,不随意撕毁就业合约等。

  然而,这份诚信等级证书能起到积极的评价和导向作用吗?笔者对此表示担忧。

  第一个担忧,是评价者会基于院系利益而不能保证评价的客观性。诚信等级由谁来评,由谁来组织和监督,这是首要的问题。由于学校难以直接了解到每个学生的情况,不能及时掌握学生的诚信问题,所以评价的组织、监督和操作更多地会由院系来负责。而院系出于自身利益对于学生存在的问题大多会采取保护的策略,特别是当这个问题会影响学生的就业时,院系一般不会直接反馈到学校,以免影响院系的声誉和就业率。如果学生信用评价遭遇院系的信用危机,那么这本证书的作用也就令人怀疑了。

  第二个忧虑,是信用等级证书会遭遇用人单位一刀切的做法,从而使信用等级证书成为学生的负担。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常常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如很多单位规定只有拿到英语六级的学生才有资格应聘。即使有些单位的工作未必用得上英语,但基于“有比没有好”的一刀切的做法,也会有此要求。大学生诚信等级证书也可能遭遇像英语四六级这样的困境,或许以后用人单位会再添上一条要求:凡是信用评价证书上有“污点”的学生,一概不考虑。这样,那些犯过一次错误的学生,可就真的是被打入底层而难以翻身了。

  掌门人语:在没有权威评定机构的情况下,这种证书更像院校的“毕业大酬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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