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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珠:文化产业的民营资本准入与商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5:43 人民网

  关于民营资本进入文化领域,我想讲两个方面。一是最近“非公36条”,还有一个是《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即国发今年10号文件中有关文化产业的规定的体会。二我对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应注意的问题谈点儿看法。

  国务院在不到两个月的时候里,连续出台两个文件对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做出了专门的规定,我认为是前所未有的。这也充分说明了国务院对民营经济重要性的认识

  我想其背景,从国内情况看,因为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国有经济总量在不断的壮大,集体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达,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形成了国有经济、民营经济与外资经济三足鼎立的局面。民营经济发展的速度成倍的高于全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占GDP的比重也已经超过了三分之一。目前民营经济增加值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以上,从业人员占全国城镇从业人员的65%,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也已经超过了50%。有关方面的研究同时表明民营经济的经济效益指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国际情况看,当今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的竞争,越来越突出地表现在知识力量和文化力量的竞争。蓬勃发展、潜力巨大的文化产业是当代及未来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老牌强国欧美发达国家的强者更强,正在企图覆盖各国文化特征。文化产业后起之秀日本、韩国也试图把中国文化市场作为它们的战略后方。发达国家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强大的文化传播优势,借助现代市场机制和高新科技手段,将大量的精神文化产品输入中国,与我国文化企业同台竞争、抢占国内文化市场。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文化作为上层建筑,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考虑不研究文化的产业属性问题。文化单位以国家为单一投资主体、管办不分、政事不分、条块分割和城乡二元结构为特征的传统文化体制,严重地束缚了文化生产力的发展,致使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严重短缺。因此,进一步开放投资准入门槛,积极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尽快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文化体制格局,是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现实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

  我国文化市场的开放落后于经济领域,上世纪80年代后期,演出和娱乐行业对民营资本开放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应,指责声多于赞同声。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数等文化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文件,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进入演出、网络游戏、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影院建设等文化产业领域。这是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明确放开投资准入领域,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同时,也包含了对此进行规范和引导,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我国文化产业有序、健康发展的含义。

  按照经济学的理论,全社会的生产与消费可以分为私人消费品和公共消费品两个领域。就文化领域来说,这一划分标准还涉及到了文化产品的“公共性”问题。将二者结合起来分析,文化产品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中类型:一是私人文化产品,即文化意义的“公共性”较低,且具有消费的竞争性和排他性的文化产品,其生产和提供应由市场调节,可广泛向民营资本开放;二是纯公共文化产品,是指文化意义的“公共性”特别高,直接关系到国家文化主权、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或与国家和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直接相关的文化产品。这类产品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以致“市场失灵”而无法提供,只能由政府进行干预和由政府提供;三是准公共文化产品,是指其文化意义的“公共性”的较高,但与国家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不直接相关的文化产品,可以由政府和市场混合提供。这次国务院的决定,实际上是以此为依据进行分类的。

  提供私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领域,政府投资可逐步退出,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进入,让市场充分发挥调节作用。主要包括: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艺术教育与培训、文化艺术中介、旅游文化服务、文化娱乐、艺术品经营、动漫和网络游戏、广告、电影电视剧制作发行、广播影视技术开发运用、电影院和电影院线、农村电影放映、书报刊分销、音像制品分销、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等。向社会提供纯公共文化产品的领域,由于产品的“公共性”的特别强,有的还涉及国家的文化主权、文化安全因而存在着“市场失灵”的问题,必须由政府干预并投资经营。文件明确规定:禁止非公有制资本投资设立和经营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和收转站、微波站、有限电视传输骨干网等,非公有资本不得利用信息网络开展视听节目服务以及新闻网站等业务;不得经营报刊版面、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等。对于面向集体和社会提供“公共性”较强,但与国家的文化主权、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关系不太大的准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可采用政府和市场混合提供的方式,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这一领域并投资参股国有文化企业,但国有资本必须控股51%以上。这些领域主要是:出版物印刷、发行、新闻出版单位的广告、发行,广播电视和电视台的音乐、科技、体育、娱乐方面的节目制作,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建设和经营有限电视接入网,参与有限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等。

  从意识形态或者国家文化安全的角度分析,事实上国发10号文件把文化产业分成核心板块、中间板块和边缘板块三个部分、三个层面。相当于地球的地核、地幔和地壳。对于核心环节和核心业务,坚持国家专营,禁止民营资本进入,对于中间板块,允许民营资本进入这一领域并投资参股国有文化企业,但国有资本必须控股51%以上;对于边缘板块,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进入。总体上看,显示出国家对文化产业从边缘部门到核心部门逐步开放,从边缘业务到核心业务逐层开放的渐进改革路线。对于同一产业链而言,则从流通环节到生产环节最后到出品出版环节依次放开的渐进改革模式。

  国发10号文件有两个特点,一是明确了鼓励、允许和禁止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领域,把放开投资准入门槛与规范市场监管结合起来;二是明确了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具体途径,即可以采取增强投资的方式,可以对国有文化单位进行参股改造,也就是说,在增强改革与存量改革紧密地结合起来,这既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历史经验的总结,也表明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从启动之时,就走上了有序、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轨道。可以预见,在党的十六大和国务院这一决定精神的引导下,文化产业作为朝阳产业的广阔前景,必将促使民营资本掀起进入文化产业的新高潮,从而大大加强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步伐。当然,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市场开放是在政府主导下有计划、有步骤的渐进的过程,需要方方面面的条件配合,相信随着政府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水平的提高,在时机成熟时,过程还会进一步放开文化市场,搞活文化产业。

  关于民营经济在今后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我国近十年来的实践已不需多做强调。随着党中央确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文化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会越来越强。人们对文化的需求越来越大,越来越多样化。民营经济在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满足人们多样化的文化需要方面经营空间也越来越大,社会对此的依赖性也将日益增加。这里,结合我多年的工作经验和我对我国文化政策的了解和走向分析,对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谈几点看法。

  第一,要充分认识投资文化产业的敏感性、复杂性。

  对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中央、国务院都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但切不可认为有了这些,你的投资就可以畅行无阻了,就可以有丰厚的投资回报了。坦率地说,社会和政府管理部门对文化产业发展是高度认可的,但当前从认识水平、政策法规环境、市场机制和市场环境来看,与中央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值是有差距的。对此,投资者必须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风险评估。

  第二,要审慎的选择好投资目标。

  文化产业范围很广,目前多头管理现象比较严重,政策法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市场需求变化快。敏锐的把握商机和了解政策走向这两点尤为重要。近二十年的文化市场发展实践证明,社会主流价值观认可,产业发展初期投资承销明显。二十年来歌舞娱乐、出版、影视制作、音像、演出、电子游戏、艺术品、网吧、网络游戏的发展历程都说明了这一点。先期把握住商机的,现在都已是身价几亿甚至几十亿的老板了,而且是20到30岁之间,而且他们聚集财富的能力都让你很吃惊。而市场看起来红火热闹时再进入,则有可能商机失去了一半,政策变化的可能性也在加大。上述这些文化产业领域都经历了发展整顿的循环过程。比如现在的动漫产业,在国际上也是发展很快,方兴未艾,大家都知道日本的动画,环球时报有一篇文章,动画、漫画、生鱼片提升日本形象,我看了这篇报道启发相当的大。现在国家比较支持,国务院扶持动漫产业的政策就要出台,市场又有强烈需要,前期投资者已淘出了第一桶金,以至于现在一大批投资者蜂拥而至。据我掌握的资料,现在全国已有60多个地级以上的地方政府把发展动漫产业作为本地的支柱性产业,而且拿出大把资金开办论坛、博览会、搞产业基地等。我对此做法感到忧心忡忡。文化产业投资切忌跟风、一哄而上。北京去年投资演出的单位一半以上亏损,但却有一家只有几个人的小演出公司组织大型木偶戏去华东农村演出,一年赚了两百多万元。我想这样的案例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

  第三,要选择好创造性的经营者。

  投资与经营是获得回报的两个同样重要的环节。国发10号文件对民营资本投资文化产这提出了明确的导向。对投资者来说,选择好合适的投资方向后,经营则是将财富由预期化为现实更重要的事情。项目选择后,这个文化企业的生存和占能力如何,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这个企业的主要领导。文化企业尤其是新兴的文化产业项目,其领导者不仅需要一般企业的管理能力,而且更要是一位创造性的人才,他对文化消费趋势应有敏锐而深刻的洞察力,有独到的间接,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能抓住机遇决策促进企业发展。一个新型文化企业的经营者,绝不能因循守旧,而要不断拓展思维空间,善于抓住和适应文化产业的千变万化。文化产业是一个高风险高回报的产业,一个项目选择好,很短的时间几十万、几百万乃至上千万的收益都是有可能的。2002年保利公司引进大卫克波菲尔的模数在北京演出,也就是抓住了市场的机遇,演出只有七天的时间,可以说收入了近千万。他的一举成功,就证明了项目选择的重要性。上海盛大公司,1999年底靠50万元起家,11月份才注册成立的,现在市值达到了120个亿。上个月底国办有一个关于文化产品出口调研组,我们专门到盛大进行了调研,现在盛大到10月底它的经营收入已经达到了25个亿,项目选择不好,赔得也很惨。近几年新上马的网络运营企业由于同质化竞争激烈也遇到了经营的困境,类似的案例还不少,但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不想讲太多。

  应该说,2005恩年是对于民营资本进入文化领域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年份,有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支持和引导,有各位有志于投身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资者,经营者的努力,我相信我国的文化产业一定会迎来一个更加生动活泼、繁荣发展的局面。

  谢谢大家!

  (刘玉珠系文化部市场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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