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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开车灯是更深层次的节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7:41 人民网

  “市民的生命比车灯消耗的能源更重要!”7日,市政府常务会上,市长王鸿举在审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时提议,采取一些欧美城市的做法,在该《条例》中增加汽车白天开灯行车的相关规定,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重庆晚报》11月8日)

  无独有偶,在美国,我们经常看到摩天大楼灯火通明的场面,难道美国人晚上还上班吗?其实不然,央视前不久有个节目对此做出了解释:美国人这是为了安全考虑,美国警

方要求在摩天大楼办公的人员,必须亮着灯离开办公室,这样可以在万一出现意外情况的时候,警方不至于在黑灯瞎火之中救援,被困者在灯火通明下,也容易逃生。

  我们国家现在正在建设节约型社会。摩天大楼灯火通明和白天开灯行车似乎和节约型社会格格不入。其实并非如此,在笔者看来,尊重人的生命的举措,它永远是节约的,它永远是高于能源的。生命是无价的。所以的能源都可以由一个鲜活的生命去创造、去获取。而生命一旦失去,就意味着一种无法弥补的损失。这种损失是远远大于那种灯火通明带来的浪费的成本的。实际上,白天开灯行车正是一种更深层次的节约。

  对于重庆这样一个著名的雾都来说,白天开灯不仅仅是一种尊重生命权的反映,更是一种行之有效地降低交通事故率的好办法。国外早有统计,灯火通明的街道,犯罪率都要远低于路灯昏暗的街道。一切的邪恶、犯罪、不安全感、错误判断都容易来自于灯光的幽暗和照明的不足。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白天开灯行车是有其科学依据的。在节约能源和尊重生命尊重科学之间,我们很高兴地看到了重庆市选择了后者,这是一种了不起的进步。

  当然,提倡白天开灯行车并不意味着毫无节制地开灯,更不是说乱开车灯。我们要提倡科学的白天开灯。特别要注意的是,有时候两车相错,以及周围很多行人的时候,要换柔和的近灯,而不要开那种很刺眼的大灯,那种很刺眼的大灯会让人的眼睛片刻之间一片茫然,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总之,如果我们每个市民心头都有一盏明灯,一种照亮他人温暖他人的明灯,一种时刻想着他人、方便他人的“明灯意识”,那么我们的社会将会是和谐、美好,而又节约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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