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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壮汉“护驾”不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00:14 红网

  近日《楚天都市报》图文报道:强力拆除违章建筑5壮汉拱卫“指挥官”。报道称,武汉理工大学新校区北港村2000亩征地项目尚未开工,校区内就被抢建的土坯房、违建房“淹没”。洪山区11月3日出动500余人的执法队伍,强行拆除违章建筑。在现场,一位参与协调的乡负责人跟有5名壮小伙“护驾” ;负责人走到哪,“保镖”就紧跟到哪。据介绍,以前曾发生过主持拆除违章建筑的领导遭情绪失控的村民围殴的恶性事件;有关方面特安排5名青年保护该负责人安全,以防意外。

  应该说,让人“护驾”是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的表现。今非昔比,执法者不再神圣不可侵犯;辱骂、围攻、殴打甚至袭击执法者的现象常常发生。其是非固然可见仁见智,但文明社会,政府公务员执法挨打毕竟不合法治正义,也不合和谐要求,还会影响执行效率。对执法现场协调者,采取一定保安措施防患于未然,确有必要。

  问题是:如此壮汉“护驾”不当。

  首先,5名贴身护卫身份比较暧昧。看样子或实际上,他们不是公务员,不是执法者。那么,他们的保镖行为就缺少法律授权。譬如说吧,如果别有用心的人或者情绪失控的村民袭击“指挥官”,他们如何“护驾”?是劝是拉、是打是杀?护卫的度该如何把握?

  如此壮汉“护驾”,无疑会有震慑效果;可真要发生肢体接触或冲突,壮汉很可能有不法行为;这是不应允许的。

  如此壮汉“护驾”,也有损政府形象。“护驾”者当然很可能是品德好素质高的优秀青年,但从照片看,“指挥官”着执法黄色制服,护驾青年有牛仔裤,有T恤衫,有方格装;他们抱着手,拱卫在“指挥官”周围,让人联想到影视中常见的打手,与“黄制服”极不协调。乍一看,有政府官员被挟持之感,也有政府与社会边缘势力合作之嫌。

  领导依法拆除违章建筑,保护负责人安全不是错,但不能如此“护驾”。护卫者不该是一般青年壮小伙,而当是统一着装的公安干警,或者是着执法服装的城管执法工作人员。这不单是形式形象问题,更是对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群众可能违法,政府不应违法。

  (稿源:红网)

  (作者:吴忠)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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