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功退休人员待遇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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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03:42 重庆晚报 |
昨日,市政府发出提高做出重大贡献的退休人员退休费比例的补充通知,高级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获得自然科学奖、发明奖以及社会科学奖可提高退休费比例,其中最高可提高15%。 2000年,市政府出台了做出重大贡献的退休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的政策。确定了享受特殊贡献待遇、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的范围和标准。 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方面,高级专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以及社会科学奖可提高退休费比例。此次出台的补充通知则将高级专家以外的其他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纳入了提高退休费比例的范围。该补充通知规定,高级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发明奖中的特等、一等、二等奖(集体奖指主要发明者或作者),可提高退休费比例15%;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发明奖中的三等、四等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奖特等、一等、二等奖(集体奖指主要发明者或作者),可提高退休费比例10%;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奖三等、四等奖,可提高退休费比例5%。 对获得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荣誉称号或奖励者,按最高一级标准计算,不累加。参加了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退休费比例,仍按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执行。获奖提高比例后的退休费,均不得超过本人原基本工资的100%。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称,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符合本补充通知规定条件的,或在本补充通知下发以前已经提高标准但低于本补充通知规定的,可按本补充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记者李伟 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