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骗子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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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07:55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不务正业的“江湖骗子”金爱军和方哲通为牟取暴利,挖空心思开起了“空壳”公司,专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月8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人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金爱军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方哲通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04年下半年,李昌永(在逃)与金爱军策划成立一家公司,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事后,李、金两人按每份2000元的开票价格收取开票费。2004年12月以来,两人以博华公司的名义为陕西、大庆、杭州等地的四家公司共虚开了20份总价款为1655289.77元、总税款为281399.23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陕西一公司接收了1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利用此14份发票向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申报抵扣税款195885.87元。事后,金爱军得赃款1万余元。案发后,被骗的19万余元国家税款已全部追回。 李柯帆 黄志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