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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评估业监管机构是当务之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09:15 南方日报

  专家声音

  李江涛 广州社科院党组书记、研究员

  评估公司属于中介机构,其评估活动可能存在很多的人为因素,但现在还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对其进行直接有力的监管,这是很不应该的。

  杨劲 广东省委党校教授

  要规范评估行为,首先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在评估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单位与个人要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其次,应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大力整改行业风气,加强行业自律能力;再次,建立一个独立的与评估行业无经济利益关系的监管机构,代替原行业协会行驶监管权。

  刘伟 广东民生康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人为操作评估公司的评估活动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其能给评估公司和评估人员带来丰厚的利润。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评估机构与评估师这两个方面下手。首先,在评估师的从业资格上严格把关,通过年审等形式保证评估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同时应加强行业自律、内部监督,因人为主观因素造成不良后果的评估师,要坚决追究其民事责任;以获得非法收入为目的,恶意串通作虚假报告的评估师,要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次,评估行业要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和淘汰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增加评估业的透明度,使全社会共同参与对评估行业的监督,并及时对外公布出现虚假评估公司的黑名单。

  刘伟律师还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对评估报告的核准能力,全面了解评估报告的内容,特别要注意其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不要完全相信,要有自己的独立判断。

  本报记者 赵南坚 实习生 黄国金 刘谦 孔令源 方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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