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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院校不年检不得聘外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09:1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毕式明 实习生/吕晴春)笔者昨日从广州市外国专家局获悉,根据有关规定,凡是聘请了外教的市属院校、培训机构,需在下月9日前提交年检资料,办理年检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取消聘请外教的资格。

  年检首先要求各院校和培训机构完成自查,自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情况;本单位外专、外教管理制度、管理

机构设置,以及专职人员配备与工作情况;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及针对不安全因素的相关防范措施;执行合同(工作条件、生活待遇、工资标准)以及合同附件的情况;在处理与外专、外教的合同纠纷中,是否依法管理,有哪些典型事例,吸取了哪些经验和教训等。

  在自查的同时,各单位需统计好外国文教专家的各项信息,并连同自查结果于12月9日前上报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局还表示,该局将根据各单位的自查报告及管理信息,结合抽查情况,对各单位提出准予注册、暂缓注册、注销聘请资格、吊销聘请资格的初审意见。不参加年检的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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