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免费泊车被盗 超市坚拒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09:34 金羊网-新快报

  车主索赔4万多元,但超市方认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新快报记者 姜斯轶“我辛辛苦苦攒钱买了一辆车,在他们超市的停车场被偷了,他们怎么能说自己一点责任都没有?”市民许小姐向本报投诉称,上月中旬她的车在芳村“好又多”超市停车场被盗,但是近一个月来超市方面对其应承担的责任避而不谈,拒绝她的索赔要求。

  车主:车肯定是被人偷了许小姐称,10月14日中午12时38分,她将红色海南马自达汽车停在“好又多”超市芳村店停车场内,之后与同事进入了超市,下午2时56分,二人买完东西去取车时竟发现汽车不见了。“好好的车怎么会不见了呢?肯定是被人偷了!我当时就在丢车的现场报了警。”许小姐说,她在派出所做笔录时,民警曾经调出“好又多”停车场的监控录像,她看见自己的车在中午1时许被人开出停车场,而在场的保安没有对车辆进行登记与查验。她认为超市应负保管责任,于是向超市方索赔4万余元人民币,但遭到拒绝。“他们一开始说从来没有听说过在免费停车场丢车要赔的,之后说可以赔给我商品,我拒绝后他们说我没有购物发票,不能证明我当天在这里买过东西,后来还说我没有购物小票,不能证明丢车时我在商场里,又说我没有写书面材料,总之理由多得很。”许小姐气愤地说。

  超市:是否属实尚需查证记者在“好又多”芳村店停车场看到,停车场内的树上用细绳绑着几块牌子,上面写着“本商场提供顾客免费停车,但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这样的告示就是废话,我进去商场哪里还能看着自己的车?我总不能背着汽车逛商场吧?”刚把车开到停车场内的洪先生对记者说。停车场的出入口有专人把守,并明确标明只有东侧的一个专用出口,其余两个只进不出,车辆出入需登记,凭商场内的购物票才能驶出停车场。场内保安说,这么严密的查车制度是11月开始实行的,以前并未有过。“好又多”芳村店公关部负责人表示,对于许小姐的丢车索赔事件要看消费者协会的协调结果才能决定最后如何处理,目前只是许小姐单方面要求索赔,没有第三方的判定,实在不能满足其要求,而且许小姐的车是否真在该超市停车场被盗尚需查证。

  律师:超市应该赔偿广州金山石律师事务所的徐律师认为,商场的停车场是作为商家服务的延伸存在的,“免费停车”更是商家招徕顾客消费的手段,因此只要顾客将车停到超市停车场,即与商场之间形成保管关系,商场就有责任确保顾客的存车安全。保管期间一旦发生意外如损坏、丢失等,商场应该承担保管责任,顾客向商场索赔也是合法的。另外,“停车免费”并不构成商场不负保管责任的理由,也就是说“因为不收保管费,所以不负责保管与赔偿”的逻辑是不成立的。(夏天/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