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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豪宅质量业主物管起冲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09: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妍)现在广州房屋大部分是带装修出售的,由于楼盘的装修标准难尽如人意,使交楼成为业主和地产商、物管公司矛盾多发的环节。昨天,记者接到读者林先生报料,反映在收楼过程中,由于不满房屋交楼标准,其太太和楼盘物管人员发生争执,被物管人员打了。业内人士提醒,业主购房收楼应理性维权别忘签交接书以确认交房环节。

  “我花了近100万元买房,没想到到头来却遭打受气,实在想不通。”昨天下午,记者见到林太太时,她向记者捋起了右臂的袖子,出示青紫色的伤痕。前晚越秀区正骨医院出具的诊断结果显示,其伤情为:双上臂、胸部挫伤,有淤紫。

  林太太称,他们夫妻俩今年1月花了近百万元,在广州大桥附近某楼盘购买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物业,合同规定是今年9月29日收楼。结果收楼时,他们发现房屋装修质量出现了不少问题,如飘窗台大理石板有裂痕,木地板是翘的,最让人难以忍受的就是房屋的大门门板坏了,没办法入住。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房屋要维修到令其满意后才能收楼。

  到了前天上午,距收楼时间已经过了40多天,但物业服务中心仍然没换大门,于是,林太太找到物业服务中心责问原因,物管的负责人李主任先是接待了她,后来就匆匆出门而去,让她等着。过了二十几分钟,林太太不禁火了,情急之下将对讲机摔在了地上。“这时,一位姓严的中年男子冲上来打我,让我当众出丑。”林太太气愤地说。

  “我们绝对不可能先动手打业主。”昨天傍晚,物业服务中的钟先生说,他表示,前天林太太和严某争执的时候,自己也在现场。“情绪激动之下,林太太拿手提袋打我们的男同事,我们的女同事还上前劝架了。”钟先生还找来当事人严先生,严也向记者出示了右前臂的抓痕,说是在争执中被林太太抓的。物业服务中心的负责人李主任表示,已经将林太太反映的事情上报到总公司,最快今天就能以给她满意答复。

  有业内人士称,由于现在一些房地产买卖合同,对交楼的约定仍存在模糊之处,容易造成冲突。对购房者来说,规避方法是: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日期,及应由哪方于交房前结清包括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慎重签订交接书。很多交易者在房屋交接后,会忘记签交接书以确认最后交房环节,这就可能带来麻烦,希望业主能够理性维权。(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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