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守着暖气挨冻怪人怪己 恶性循环政府不该缺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15:46 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11月8日电(记者聂建江、张锰)暖气不达标住户拒缴费,住户欠费企业停供暖……专家认为,解决这一恶性循环政府不该缺位

  在北方城市,冬季供暖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然而,总有些住户因种种原因,享受不到冬季的暖意,进而与企业、管理者发生责任之争。那么,到底是谁阻断了城市冬季的暖流?

  兰州还有很多市民守着暖气片挨冻

  11月1日,兰州市开始正式供暖。当冬日的暖流贯穿城市的时候,一些住户却成了被遗忘的角落。在兰州市永昌路一个小区里,三栋楼的300名住户的暖气管冰凉依旧。一些住户为了取暖,不得不在装修讲究的楼房里生上煤炉。张素清老人和孙子身上裹着被子坐在家里,她告诉记者,这里没有暖气已经是第5个年头了。由于楼房通气不畅,发生过好几次煤气中毒事件,有人差点送命。

  在兰州市七里河区磨沟沿小区,上百户居民同样用煤炉取暖。尽管家里装了暖气片,可是自搬进这个小区,居民们整整17年没能在寒冷的冬天感受到暖气的温度。很多住户为了避免受冻,只得跑来跑去挤在亲戚家过冬,成了冬日里的“候鸟”一族。

  张素清说,他们是永昌路的拆迁户,原来在这里住的全是平房,“当初听说要住楼房,大家都非常高兴,想着这下有自来水有暖气,日子会好起来了。”但没有想到1998年搬进来以后仅仅供了两年暖气,这里就成了“冷宫”。

  暖气不热,人们自然把矛头指向供热企业。在兰州市木塔巷供热站,到这里“讨暖”的居民几乎踏破门槛。

  然而,供暖企业也一肚子委屈。兰州市房地产经营公司供热站副站长方小平有口难辩:“供热公司的确是热能的提供方,但供暖是一个链条,热能从供热公司到住户的家里,有诸多的中间环节,这也不是供热公司所能够左右的啊!”

  每到冬季,兰州市的地方媒体就要专门开设“供暖热线”,反映居民在供暖中遇到的烦心事。

  企业和用户的责任之争已成为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企业作为供暖链条的第一个环节,成为众矢之的也是事出有因。供暖质量不高、动辄停暖的事情屡见不鲜,自然引起用户的指责。然而,巨额暖气费被拖欠使企业不得不停暖。兰州市房地产经营公司供热站供应着周围7000多户居民的冬季用暖,仅一年的欠账就有35万元,目前累计已经达到300万元以上,长期得不到解决。一些供热企业表示,暖气费收不上来,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能力,热能自然受到影响。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供暖站往往要垫资运转,更别说对设备的维护、更新了,停暖在所难免。

  房地产管理部门失职使暖流断在住户的家门口。兰州市永昌路小区的三栋房子其中两栋属于兰州兰澳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栋属于张掖路房管所,但整个小区共用一个供暖管道。2001年冬季,由于兰澳公司拖欠暖气费和滞纳金49万多元,供热站停止给这个小区供暖,今年考虑到院内居民的实际困难,供热站同意先给居民供暖。但在管网普查时发现,该院落内污水排水管道与供暖管网同在一个地沟内,年久失修,污水腐蚀使管道无法使用。因此,要供暖必须先把管道修好。但兰澳公司物业认为,管道维修费用不能只由兰澳公司一家承担。至此,供热站愿意供暖,住户愿意交费,但暖气就是到不了住户的家里。

  用户对交费责任的异议使暖流断在自己的手里。大多数欠费的住户都是因为供热公司的暖气达不到标准的18摄氏度而拒绝缴费,企业却因为用户欠费而停供暖气,企业和用户双方的责任之争已经成为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同时,少数人恶意欠费也常常使大多数人跟着受苦。

  居民郭志军问:“像这样的情况在兰州市不是少数,那么到底谁来断这些官司、谁来解决这些问题呢?”

  本为公共产品的供暖变成了企业和用户之间的行为,政府管理存在明显缺位

  兰州市供热开始前后,环保部门检查时发现,甘肃省邮电局锅炉房设备不达标,导致由该锅炉房供暖的兰州市甘南中路杨家园27—33号楼的住户用不上暖气。住户何赛君问:“既然锅炉房不达标,为什么不早检查?为什么要到临近供暖才提出改造要求?”

  据业内人士介绍,欠费、供暖硬件不达标等矛盾从供暖改革推行初始就存在,并非新近出现的难题,这些问题之所以年年提,却至今没能得到解决,是由于本为一种公共产品的供暖变成了企业和用户之间的行为,政府管理存在明显缺位。

  尽管目前我国尚有部分企业在为职工免费供暖,但供暖市场化已成主流,与其他商品消费相比,市场化以后的供暖仍然有其特殊性。兰州商学院教授蔡文浩说,供热是商品消费,又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因此热能消费不仅仅是市场经济中简单的买方和卖方关系。

  社会学家、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学系主任贾应生教授认为,在供暖中,政府应当发挥应有的作用。

  由于兰州市目前城市集中供暖还没有形成,除热力公司集中供暖之外,还有部分供热锅炉分散在房地产部门、企事业单位等,供热企业的管理归口不同,而涉及到中间环节的物业、社区、住房产权等管理责任又在其他部门。由于涉及部门多,非政府出面不能解决。

  贾应生说,一方面,政府对于供暖的时间、质量、价格和交费等问题缺乏宏观的调控和有效的管理,这使得作为消费者的市民和作为企业的供暖公司都觉得自己面临着不公平的对待。“例如,时时出现的供暖设备不达标的问题,就表明政府在行业标准管理方面存在监管不力。另一方面,政府作为一个公共管理机关,应当在公共产品的供应方面处于中立的地位,并尽量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公共事业管理。”

  近几年来,兰州市一些律师组成“律师维权团”走进社区,调解供暖问题。一些专家认为,尽管这种做法表明,人们已经开始自觉地在供暖中寻求“第三方”调解,但这种做法只会增加公共管理的成本、复杂性和难度。

  贾应生认为,解决当前供暖难题,首先是政府进行有效、统一的管理;其次,如中介组织介入管理,则政府必须在行政透明的情况下让出一些管理资源,并委托相应的社会性组织代为实施部分管理职能。

  “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角力。”一直活跃在房产维权领域的律师秦兵深有感触。尽管在法律地位上,物业公司与业主完全平等,但在权利的真正实现上,业主显然面对的是一条更多荆棘和更为漫长的道路。

  ·

  ·

  在朝阳区法院今年以来审结的2140件物业纠纷案件中,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索要物业费的一共2021件,占到了结案数量的94.44%。而业主抗辩的理由多为对物业管理服务不满,认为物业管理企业无经营资格、不服务或服务不达标、擅自占用或出租公摊面积等……

  几年前,供热企业为了收缴供热费,曾提出这样一个口号:热是商品。可如今又出现一种怪现象:有的居民上赶着交供热费,供热单位却拒收。据了解,出现这种反常现象的都是企业自管供热或是委托供热单位自立的条文:供热费与物业费捆绑起来收,不交物业费就拒收供热费。那么物业费与供暖费捆绑到底该不该?本网做了一个调查,发现有92.38%的网友认为不该捆绑,仅6.03%的网友认为该捆绑收费……

  ·

  ·

  ·

  ·

  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我国将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当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