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烈士子女高考可降20分录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0:22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陈晶晶 实习生 邝展婷 通讯员 戴秀文)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日前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将享多项教育优待。《办法》指出,烈士子女入学入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烈士子女免交学费、杂费,对其中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

  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时,烈士子女可降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可降10分录取。

  报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的,烈士子女将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Robby/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