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房管官员串通伪造假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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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0:34 法制日报 |
本网讯记者郭宏鹏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规划股原股长李某与区房管局测绘队办事员张某,与社会人员赵某内外勾结,伪造建筑许可执照或建设许可证,骗领房产证126本,涉及房屋面积2.6万多平方米。3人从中收取委托人共计39.2万元人民币的办证“好处费”。近日,鼓楼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李某、张某、赵某3人各11年有期徒刑。 2002年12月底,鼓楼区五凤泉塘村十多名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该村旧村改造项目 中,有部分拆迁户用假建筑许可执照骗取房屋产权证,进而骗取赔偿费的情况。通过调查,专案组掌握了李某、张某和仓山区房管局原工作人员赵某相互勾结制造假建筑许可执照进行诈骗的线索,查实了3人伪造建筑许可执照、房屋产权证进行诈骗的大量犯罪证据。 据李某、张某、赵某3人交代,2000年至2002年期间,李某接受违章建房者的委托,到实地丈量房屋的面积、制作地形图,并在空白建筑许可执照上填写有关内容,由赵某根据李某提供的材料,制作晒图,并利用张某提供的公章印文复印件,雇人伪造“福州市郊区建设局”、“福州市晋安区建设局办公室”两枚公章,加盖在建筑许可执照上,由张某在建筑许可执照的背面模仿福州市晋安区建设局办公室经办人的签名。一切都准备妥当后,张某通知李某和赵某带领委托办产权证者到鼓楼区房管局收件窗口办理收件事宜,最终办出产权证。3人采取上述手段先后帮助陈某等伪造建筑许可执照,并成功申办了产权证,从中收取委托人共计39.2万元的办证“好处费”。 (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