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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教师状告闸北区童的梦实验小学退工无效》追踪童的梦作出补偿7教师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0:49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朱勇)7名童的梦实验小学教师因劳动合同和单位起纠纷后,到本市人事部门、劳动部门要求维权,均被对方以“不属于自己的受理范围”为由退回。无奈之下,老师们只能将学校告到闸北法院,要求依据《劳动法》维权(本报8月9日曾作报道)。昨天,双方已成功达成了和解协议:童的梦给予老师一定补偿,老师们则向法院申请了撤诉。

  案件涉及的7名老师均是在童的梦实验小学供职10年以上的老教师,吴慧就是其中之

一。今年1月25日,吴慧提出,根据《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可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要求和学校签订此合同。“当时,共有11名教师向学校提出了这个要求。”但是在今年2月至3月初,这11名教师陆续接到了学校的退工通知,学校的理由仅仅是“合同终止”。

  事发后,吴慧等人去闸北区劳动争议委员会和闸北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被告知不属于受理范围后,于是便将童的梦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退工无效,学校应和教师们签订长期固定合同。

  法庭上,童的梦则表示,童的梦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而此类单位并不在《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内,因此,教师们的要求于法无据。校方还指出,此类纠纷应用《上海市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等来解决。

  随后,原被告双方在法庭外进行了协商和沟通,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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