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签署文化CEPA 加强两地文化10大合作(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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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0:51 中国新闻网 | ||
两地签署《协议书》,希望在文化交流十分活跃的基础上,通过这一原则性意向协议书,将内地与香港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推向一个新起点。 《协议书》共有10项内容,包括:双方鼓励和支持各自管辖的文化机构、民间团体和个人在“一国两制”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中华文化的发展与传播; 双方同意建立沟通机制,根据实际需要,举行不定期会议或会面,就进一步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事宜进行经常性磋商,并制定文化交流与合作的执行计划; 双方鼓励和推动艺术机构及艺术家之间在文学、戏剧、戏曲、音乐、舞蹈、视觉艺术、艺术行政、艺术评论、艺术教育、媒体艺术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双方鼓励和支持文化保护机构、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双方鼓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双方鼓励和支持在文化及创意产业、国际文化贸易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双方鼓励和支持青少年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双方鼓励和支持文化艺术领域的学术交流与人员培训; 双方同意在内地和香港特区举办大型文化活动时进行合作,相互提供支持与协助; 双方同意就国际文化事务中共同关心的问题举行不定期会晤,协调立场,通报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