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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现金大劫案”主犯潮州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1:0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旦 通讯员宿华文、余命隆、李跃生)曾在8年前制造骇人听闻“百万现金大劫案”的抢劫犯李跃生,前天上午在潮州中院举行的打击“双抢”犯罪专项宣判活动中被判死刑。

  现年42岁的福建籍罪犯李跃生与同案人方成发(已判刑),于1997年1月初密谋抢劫跟车押运货物的货主。1997年1月18日晚,当货主詹某携带货款现金人民币100万元雇用两名司机驾驶大货车前往潮州市饶平县时,李、方两犯以搭车返乡为由,骗得货主及司机信任后随车同行。当车行至潮州市潮安县磷溪镇火葬场附近路段时,两犯分别持长刀和匕首威胁司机和货主詹某,后又持凶器朝林、詹二人身上乱刺,致司机重伤。货主詹某被刺后下车逃跑,罪犯方成发又持匕首下车追赶,朝詹身上乱刺、乱打致其当场死亡。两犯即驾驶大货车连同车里的100万元现金货款逃离现场。事后,李跃生分得赃款33万元后潜逃。今年4月,潮州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李跃生死刑,李跃生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高院近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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