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产品”当街兜售?可别上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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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1:0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崔凌琳 宁波晚报讯近日,有推销员在街头以低价推销其所谓的“奥运手表”,消协人士特别提醒市民,此为商家借“奥运”之名推销伪劣产品伎俩,千万要引起警惕。 记者日前在日新街亲历此事。推销员拿出盒中一块普通的手表称:这是最新研制出 的产品,上市价要498元。上市之前,公司特给出了200只特价表,只售49.8元。路人多半不相信这种街头推销的老把戏,但一听说对方是奥运合作公司,其手上拿的是限量版的奥运纪念表,便蠢蠢欲动。记者仔细翻看了这“限量版的奥运纪念表”,表背面上果然有个透明的五环标识,下标有“Olympic”英文字样,不过是用透明薄膜贴上去的。记者发现,表上除了一个奇怪的图标(对方称是公司的商标)外,并没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名称。 对此,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处副处长王广庭告诉记者,“‘奥运’标识属于特殊标识,‘奥运’名头是不允许随便借用的。” 据介绍,国务院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早在2002年就专门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作了专门的规定。按照规定,为商业目的使用“奥运”标志(包括五环图案、旗帜、格言、徽记、会歌等)必须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即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许可,并与标志权利人订立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期间内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并要求在使用时明示相关的许可证明。 “要看清楚一些不法分子借“奥运”之名推销伪劣产品的伎俩,切莫因此着了道。”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张金海提醒。此前,市消协也曾接到过类似的投诉电话,如以“国际足联”合作厂家为名推销袜子、手表等劣质产品等。 市消协人士表示,2008年奥运产品的生产厂商目前还在审批之中,厂家尚未确定,即便是已确定的奥运合作生产厂家,该厂家要在我市推销其产品,也须在我市工商部门登记,而现在市民在街头、市面看到的奥运合作产品都只是徒有虚名而已。 消协人士提醒市民,目前的“奥运产品”勿轻信,特别是学生市民,避免冲动购买。碰到此类情况,可拨打12315电话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