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好处分可撤销 科大为违纪学生提供改过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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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1:40 青岛新闻网 |
本报讯只要在一段时间内表现优秀,原有的处分可以被撤销!青岛科技大学近日推出一项人性化管理规定,学生的处分决定可以不再一背终身。 青科大于本学期出台实施了《关于撤销违纪学生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明确提出,凡因违纪(作弊除外)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自受到处分之日起满一年,思想品德表现好,遵纪守法,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50%以内,且符合相关条件者,可撤 销处分。符合的条件包括,受处分后,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等。原处分材料将从其档案中撤出,但给予处分、撤销处分的情况则要真实完整地记入学生本人的诚信档案。该校学生处负责人认为,其实年轻人有时难免会犯一些错误,但应该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学生的成长过程,学生虽然受到处分,但学校也应当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调动他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性。 但这项激励政策并没有包括因考试作弊被处分的学生,因为考试作弊是大学生最不诚信的一种行为。学生在校应以学习为主,一次考不好可以重考、重修,通过作弊来投机取巧,是不可原谅的。(冷雪晁永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