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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头“蒙住眼睛” 古币被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2:11 新闻晚报

  晚报讯 原以为安装了报警系统就可以万事大吉了,没想商店里的银元古币和玉器,一夜之间还是被盗窃一空。周女士将上海某保安服务公司告上法院。日前,黄浦法院一审判决,没有支持周女士的诉请。

  周女士在黄浦区开设了一家工艺品商店,店内存放价值不菲的古币和玉器。2000年6月,她与上海市某保安公司签订了《上海市区域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服务协议书》,协议书约

定,如因保安公司提供的报警器材失灵或保安公司工作人员失职,而导致报警场所内的财物遭受外盗,责任归于保安公司。签约后,周女士每月支付保安公司180元服务费。今年1月,周女士发现商店7个物品柜子全被撬开,所有的银元、古钱币、纸币和玉器被盗窃一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发生盗窃时,报警系统没有发出警报显示。保安公司则说,报警器不报警是因为该店事先用纸盒盖住了报警器的探头,致使报警器探头无法发现窃贼的盗窃行为,因此,不承担周女士财产遭窃的损失。

  法院查明,商店的后墙被挖了个洞,窃贼由此入内。而商店内的报警器探头却被纸盒罩住。现场对报警系统进行测试,在布防的状态下,人从墙洞进入店内,报警系统立即发出警报。因此属使用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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