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股”岂止在矿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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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3:50 南方周末 | |||||||||||||||||||||
梅桑榆 所谓“官股”,又分“显股”和“干股”两种。官员确实投了资,在工商部门登过记的,名为“显股”;官员不用出钱而以“影响力”帮忙的,名为“干股”。据媒体披露,官员将煤矿的股份落实在白纸黑字上的少之又少,绝大多数官员都以“干股”的形式出现。官煤勾结如此,官员与其他行业的勾结也如此。而凡入“官股”者,不是地方长官,便是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他们与业主之间,可谓成败相关,盈亏与共。业主发财,官员便可以坐在家里大叠收钱;业主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官员不但断了一条财路,而且可能因受牵连而倒霉。官员与业主,表面上看起来,是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受管理的关系,实质上却是被金钱这根绳索牢牢捆绑在一起的蚂蚱。因此业主无论怎么横冲直闯,都会是一路绿灯。若是一不小心出了事,持有股份的官员必然要全力为其摆平。 地方官员以在种种行业入股的手段进行权力出租,大发横财,已成为相当普遍的现象。“官股”,可以说是全社会的毒瘤。凡官员在各行业大入“官股”之地,法律法规成为空文,头顶保护伞的黑心业主恣意妄为,横行无忌,只要能发财,什么违法乱纪的事都敢干。此毒瘤不除,群众利益无保障,公民人权遭践踏,社会无以言公正,显然这对于“建立和谐社会”将造成严重危害。 “官股”的危害,已经在许多煤矿充分“彰显”,并且已经引起中央的重视,开始着手大力整顿,但那些有官员入股的工矿、商企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尽管深为百姓所痛恨,似乎并未引起关注。媒体将中央整顿官煤勾结称作“风暴”,希望这种风暴也会在其他行业刮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