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可祭 非常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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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3:50 南方周末 | |||||||||||||||||||||
陈仓 十年来,各地在开发旅游产业的热潮中发现了历史人文资源的效用。于是,在华人圈和全国性的清明公祭黄帝、炎帝活动之外,区域性地祭祀黄帝、炎帝、大禹、女娲、伏羲、孔子、孟子、老子、庄子、曾子、墨子、屈原、司马迁、关羽、包公、仓颉、药王、医圣、鲁班等老祖宗的活动风靡云蒸。各地争先恐后,使出浑身解数,找祖先,请神仙,修庙宇,塑神像,安牌位,整资料,写传说,编戏剧,找名人作文题字绘画,热闹异常,老祖先一时间成了“稀缺资源”。 为了开发本地的旅游产业,有些地方不顾历史常识和历史定论,不惜工本地抢祖先,争名人,几个地方争一个祖先的正统出处,争先恐后地祭。把人力“资源化”是对活人的侮辱,而把祖宗先贤“资源化”是对古人的一种亵渎。 祭祀和修庙需要大量资金。民间募捐,个人自愿捐赠,无可非议。但是,动用财政资金,或运用行政力量乱集资,乱摊派,乱设基金,乱收费则属于违法、违纪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据我所知,企业对“政府唱戏,企业买单”意见很大,群众对某些“基金会”多次收“修先人费”(谐音“羞先人”)十分反感。公众对修建豪华庙堂,花巨资制作大型塑像,特别是对“有钱修庙,没钱建校”现象早有非议,而某些地区领导置若罔闻,不考虑轻重缓急,不顾社情民意,一意孤行。劳民伤财的祭祀活动不但不能凝聚人心,恰恰相反,可能导致离心离德,人心涣散。 我国是个多民族、多宗教、多信仰、多文化形态的国家,祭祖先活动应以民间为主,以文化界为主,政府机关不宜过多出面主持公祭,而且,不同的祭祀活动应由不同身份的人士主持或出席。 祭可祭,非常祭,要清醒,别搞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