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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德饭店老板迷奸18岁女工 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4:1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0日电据东北网-黑龙江晨报报道,18岁的小玉到哈尔滨市某饭店打工,被该饭店的老板张某看中,遭到拒绝后,这个无德老板却利用威胁手段和以让小玉喝迷药的方式2次将小玉奸污。4日,张某因犯强奸罪,被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今年5月,经哈市一家劳务所介绍,小玉来到了哈市南岗区某饭店当了一名服务员。老板张某通过其他服务员,向小玉提出与要小玉处朋友,但小玉嫌张某年纪大,没有同意,遭

到拒绝的张某于是心生怨恨。

  7月中旬,张某在外喝酒晚归,见心中爱慕的小玉一个人在楼上睡觉,便产生了邪念,不顾小玉的反抗,用手卡住小玉的脖子,强行将其奸污。而小玉怕被人笑话,不但没把此事告诉任何人,还担心张某继续纠缠她,因此一直未到饭店上班。张某见小玉连日来不到饭店上班,便以她未干满1个月不能给工资为由,迫使小玉来上班。在小玉上班期间,张某又向其提出“处朋友”的要求,小玉还是没有答应他的要求。

  8月2日,为了使小玉能够顺从自己,张某将事先准备好的迷药放入饮料中,谎称是安眠药,让饭店的另一个服务员交给小玉喝。之后,张某支开其他人,并用语言威胁,将小玉再次奸污。不堪遭受凌辱的小玉,于次日将张某告发。(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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