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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改革应在法定程序下进行(采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7:46 人民网-江南时报

  党政机关的用车,始终是民众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根据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元慎日前提供的信息,各地已开始了公务用车改革的试点。这一车改的基本思路是自下而上的,厅局级及以下的干部将可能取消专用公务车。但公务用车改革从根本上说是一个财政问题,这一改革如欲取得良好的政治与经济效果,就需要在法治财政的框架内进行。现在人们在讨论:公务用车到底要不要改革?什么样的改革方案比较合理?考虑到每年政府仍在将大量公共资金投入到购买和供养公务用车方面,这些问题亟须明确。但公车改革显

然是一个公共问题,而解决任何公共问题的前提是,确定一个有助于寻找解决方案的制度架构和法律程序。目前各地改革出现的进退失据,即源于这方面的缺失。公务用车的一切花销皆出自财政。在现有的财政制度下,财政预算基本由政府控制,而公车福利的享受者,就包括政府部门的公务员。显然,这里存在着明显的利益冲突。没有谁愿意削减自己的福利,公务员们也不例外。因而旨在削减公车福利的车改自然会陷入困境。只有公正合法的程序,才能赋予公务员的薪酬以足够的正当性。否则,程序安排不当,即使改革确实收到了节约开支的效果,民众恐怕还是心存怀疑。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10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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