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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官员直面“民告官”,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18:45 人民网

  在浙江温州,从明年1月1日起,如果发生行政官司,行政“一把手”必须亲自上被告席。这是近日出台的《温州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作出的硬性规定,地级市出台此类办法,在浙江尚属首次。(11月10日新华网)

  报道说,温州出台的《暂行办法》,对三种行政诉讼案件规定行政“一把手”必须亲自出庭,即本年度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社会影响重大或涉案金额巨大的行政诉讼案件,

法院或政府法制办公室建议首长出庭的行政诉讼案件。而出台这个规定的动因是由于温州民告官案件增多,但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的案件少。在统计的500多起行政诉讼案中,“一把手”出庭应诉的仅16起。

  据了解,象温州这样以制度的形式规定地方行政“一把手”必须亲自出庭行政诉讼案件,这不但在浙江尚属首次,在全国也不多见,在“官本位”思想盘踞官场挥之不去的今天,其昭示的法治进步意义显而易见。

  首先,促使政府依法行政。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便是着力打造一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法治政府,这就要求各级政府不但要公正、公平、有序地运行行政权力,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司法监督,而且要成为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规定行政“一把手”应诉行政案件,就是督促行政职能部门带头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其次,彰显了平等的宪政理念。原告与被告平起平坐,官员与百姓互为诉讼,双方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对簿公堂,有理摆理,有错认错,从而使职能部门知道什么该为,什么不该为;哪些合法,哪些不合法,从而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因而,与其说是规定“一把手”出庭,不如说是听取民意对工作的评价,是生动的司法实践课。

  其三,直击了官场潜规则。长期以来,“刑不上大夫”、“官贵民贱”等封建残余观念盘踞官场。许多官员忌讳“民告官”、漠视“民告官”,怕丢面子、怕丢官威、怕损形象,不愿也不敢直面百姓的诉讼。规定“一把手”必须亲自应诉,就是直击了“官不应诉”这个官场潜规则,消除官员头脑中的官权意识,使之顺应法治建设的要求。

  “治国必先治吏”。让行政“一把手”直面“民告官”,就是对官员的一种教育、监督和管理。但愿更多的官员能以平常心态敢于直面应对“民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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