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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构建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政策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20:30 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11月10日电(记者王春雨)记者从今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黑龙江省将构建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政策体系,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并通过免征增值税等手段鼓励企业节约能源。

  据了解,黑龙江省将对企业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煤矸石、粉煤灰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对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对建设项目使用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

备享受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对利用“三废”为主要原料的企业五年内减免所得税。此外,黑龙江省还将制定生产和使用再生水的优惠税费政策,制定鼓励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的经济政策,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黑龙江省省长张左己说,今后,黑龙江省将提高资源能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产业、产品的投资和市场准入门槛,限制和加快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产品和设备。在公共财政支持方面,黑龙江省要把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项目列为重点,制定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逐步扩大节能,节水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范围,实行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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