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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下了班就可以对群众呼救袖手旁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20:31 人民网

  近日,时报接到报料,谢小姐在去上班途中遭到抢劫,求助迎面而来的警务人员追捕劫匪,对方以下班为由拒绝,不过提供手机供其报警。事发当天,谢小姐向惠州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反映该警务人员不作为,市公安局督察队已对此进行调查处理。

  我不想对这位警察作过多的纪律与法律评价,因为惠州市公安局督察队已介入调查,相信会有一个公道的处理。不过,这不妨碍我们看看其他警察在下班时是怎样是作为。南

京媒体11月10日报道说,下班途中,遇到路上有4人殴打一男子,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新街口派出所所长叶裕平上前制止。没想到,正打在兴头上的4人竟对着所长大打出手,结果导致所长叶裕平鼻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而住进医院。同样是警察,同样是在下班途中,一位警察便以下班为由,拒绝追捕劫匪,另一位却在没有人求助的情形下,主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两者相比,就可以很清楚看到警察们之间不同的道德品质与敬业精神。

  两位警察不同的作为,会给警察的处境带来怎样的影响呢?这让我想起近年来频发的暴力袭警事件。公安部日前公布的最新数据表明,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因公伤亡民警3382人,其中因公牺牲170人,因公负伤3212人。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阻碍而牺牲的23人、负伤1803人,分别占牺牲、负伤人数的13.5%和56.1%。针对这种现状,许多人纷纷提出要增设“袭警罪”,要严厉打击袭击警察的行为。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更是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保护公安、检察干警执法权益工作,理直气壮地支持公安、检察干警依法行使职权,理直气壮地依法惩处侵害公安、检察干警执法权益的行为。

  然而,增设“袭警罪”也好,严惩袭击警察的行为也罢,这都无法从根本上消除暴力袭警的根源,要治本还得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要约束警察的权力,警察不能滥用权力,侵犯公民的权利,必须提高警察的“公信力”和权威;二是警察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法定职责,为民排忧,做到《人民警察法》所说的“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一点人们已经强调得很多,对于第二点却提之甚少。在我看来,警察要保护群众,同样警察也需要群众的保护,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一个拥护警察的社区、城市,人们对于暴力袭警事件就不能容忍,对于警察被暴力袭击就会伸手相援,及时制止暴力袭警的行为,并抓获袭警的犯罪嫌疑人,暴力袭警就没有生存的土壤。相反,如果警察公信力不高,平时对人民群众的求助冷漠推诿,那么警察在遭袭的时候,群众也会漠然相视,甚至拍手叫好。

  让我们用事实来说话吧!对于那位拒绝追捕劫匪的警察,当事人特别愤怒,进而向督察队投诉。相反,南京的那位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被殴打致昏迷,但群众行动起来了,有群众喊:“他们把所长打伤了,不能让他们跑掉。”随后,数十名市民、学生、记者一起行动,自觉投入到追凶行动中。在群众的协助下,嫌犯辛某在北门桥小区被抓获。从这一事件中,我们完全可以看出,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的警察,群众把他放在心底。警察的安全、袭警事件的减少不能完全指望增设“袭警罪”、“严打”行动,而是必须让警察自觉置身于群众当中,为群众着想,依靠群众。群众的拥护才是警察安全的最好保障,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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