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幼祥赢官司忧盗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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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21:20 新京报 | ||||
告欢乐资源公司侵权胜诉;呼吁漫画作者学会维权
台湾漫画家敖幼祥(右)的《乌龙院》(左)在大陆也很受欢迎,当选年度“最佳港澳台漫画书”。本报记者 郭延冰 摄 本报讯(记者刘晋锋)昨日下午,敖幼祥在香山饭店召开了一场名为“敖出头”的新闻发布会,宣布历时一年多的“敖幼祥著作版权官司”以自己的胜诉告终,但目前《乌龙院》在大陆市场接连遭遇盗版的情况仍然令他感到无奈。 赢官司收回142册图书著作权 据敖幼祥介绍,2001年,为攒足女儿到英国读书的学费,他将记录了大师兄和小师弟如何进入乌龙院这段故事的旧版《乌龙院》等142册图书、130则网络FLASH著作权转让给了台湾欢乐资源国际公司,约期直到敖幼祥死亡后加计50年,而转让的价格为300万台币。但是该公司在获取《乌龙院》的版权后,却将它束之高阁,没有作任何市场启动的工作。 敖幼祥称,2002年10月,敖幼祥与大陆的漫友文化公司达成《乌龙院》等作品的合作协议。经过全新包装和宣传策划,《乌龙院》开始在大陆走红。而欢乐资源公司意识到《乌龙院》大陆市场的潜质之后,在未经敖幼祥同意的情况下,授权其他公司篡改漫画原作,并将黑白版旧作《乌龙院》全改为彩色版,而且连续三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账册供敖幼祥查阅。2004年,敖幼祥起诉欢乐资源公司侵权,在今年9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敖幼祥收回142册图书的著作权,并由败诉方台湾欢乐资源国际公司赔偿250万新台币及登报道歉。 告诫大陆漫画作者警惕盗版 虽然赢得官司,但敖幼祥自称仍因盗版猖獗而头痛。譬如名为“敖小祥”的作者绘制的《乌虎院》还只是盗版《乌龙院》的一种,甚至在系列新作推出后的一个星期之内就有一模一样的盗版书出现在敖幼祥广州住处的楼下,敖幼祥新近为此特意创作了《乌龙院之偷天换日》以讽刺“盗版”。 与“敖出头”发布会同时举行的还有今年金龙奖最佳故事漫画金奖得主猪乐桃与漫友文化的签约仪式。敖幼祥表示,这些新的漫画作者将来也会碰到被侵权和被盗版的问题,并告诫他们说虽然创作者通常处于弱势的地位,但在遭到侵犯的时候一定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 漫友出版人金城表示,漫友文化正在规划《敖幼祥大全集》,从2006年上半年开始每月出版2本,而在发行这套图书时他们将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以及各地法制机关合作,联合打击盗版图书。 ■相关新闻 第二届金龙奖颁奖 敖幼祥《乌龙院》当选“港澳台最佳” 本报讯(记者刘晋锋)11月9日,由《漫友》杂志社联合十多家专业动漫机构举行的“第二届金龙奖颁奖典礼”在人民大会堂小礼堂举行。老漫画家方成、香港漫画家黄玉郎、台湾漫画家敖幼祥等人出席了颁奖典礼。 北京漫坛新秀猪乐桃以《玛塔之灯塔岛历险记》斩获“最佳故事漫画金奖”,北京电影学院学生於水则以其毕业作品《生活原来是这样》获得了“最佳动画短片金奖”。 《漫友》杂志主编金城对记者说:“金龙奖设立的宗旨在于褒奖原创作品和挖掘并培养动漫新星,目的是为了对培育中国原创动漫市场产生真正的作用和影响。今年的优秀获奖者还将有可能和中国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等机构合作。”除了由专家评审团评选出来的奖项之外,金龙奖还另设了由普通读者投票选出的“年度动漫榜中榜”,敖幼祥的《乌龙院》被评选为年度最佳港澳台漫画书。“2005华语动漫杰出贡献奖”则是颁给了台湾漫画家幾米与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连环漫画分会副会长庞邦本,但幾米没有出席颁奖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