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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摩托车失窃痼疾5:痛击偷车贼保平安 各方建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5:02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今报记者陈杰 何继权

  呼声恁急 焉能轻视?

  几天来,市民对摩托车失窃问题热切关注,记者的电话几乎被打爆。数百个电话,揭露了城市治安存在的痼疾,反映了大众要求有关部门严加整治的强烈呼声。

  柳州永前路七区的王先生说,他的摩托车是他一家的饭碗,没想到11月4日被车贼偷走了。他突然间感到了绝望,不知道今后该怎么办。

  一位姓李的先生说,他长期在工地工作,摩托车是他必需的交通工具。不久前,小偷盗走了他的摩托,给他的工作带了很大的困难,现在这份工作还能不能做下去,已经很成问题了。

  许多读者来电都提到一个问题:现在柳州限制摩托车上牌,一个月只允许300辆摩托车入户,而按规定,原先已在车管部门登记买过车的,不得再参与抽签入户。这就意味着,他们从此再不能拥有自己的摩托了,甚至好不容易考来的摩托驾照也没有意义了。一名读者给记者发来短信说,他那辆摩托车是他妈妈送给他的退伍礼物。去年12月1日,停在街边不到5分钟就被偷了。一名来柳州打工几年的年轻人,好不容易攒下6000多元,本来以为有钱给患病的哥哥治病了,没想到前几天他的电动车被人偷去,放在车后箱的6000多元现金和两本存折全没了。

  一位读者说,他最近因摩托车被偷,到交通部门办理退回剩余的养路费手续,听到一名工作人员说“这个月像你这样的车主都来了100多个了!”他说,这一数字令他十分惊讶,如果不对摩托偷盗现象严厉打击的话,说不定以后每月的摩托车失窃量会超过增长量!对于盗车贼的猖狂,来电者说起都咬牙切齿,强烈要求公安机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打击力度,铲除这一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痼疾。

  面对市民的质疑,一些自称从事公安工作的读者来电说,对目前猖狂的偷盗摩托车犯罪活动,他们同样痛恨,他们自己也曾是受害者。但是,在执法中他们常常感到“没有办法”。现在法制化程度越来越高,处理案件重证据,打击违法犯罪,只要有一点证据不清楚,就很难处理。

  昨日,就打击偷盗摩托车违法犯罪,记者向柳州市检察院一位检察官咨询相关的法律问题。该检察官说,柳州市每年都有不少偷盗摩托车犯罪案件由基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群众反映摩托车失窃后报案不受重视,抓到小偷处理不下等问题,确实也存在。

  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一些执法人员认为是小案子,不愿花费太多的精力去搜集证据;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办案人员水平低,对相关法律理解不透,或者搜集证据的能力差。按现在的执法环境,有时候取证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只要有犯罪事实,是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取到证据的。该检察官认为,取证难不应成为对偷盗摩托车打击不力的借口,而是应尽快提高有关办案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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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杨东 作者:陈杰 何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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