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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为公众参与环评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8:05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11月10日讯 记者郄建荣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司有关负责人今日向新闻界通报,为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保总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7日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对《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的意见。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两年来的情况显示,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还存在一些问题,集中表现在信息公开不充分、不及时,公众参与范围

不全面、参与对象的代表性不强、缺乏必要的信息反馈等几个方面。

  这位负责人认为,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建设单位、规划编制单位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对公众参与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公众参与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公众的参与意识不强;由于缺少对公众参与程序和方式等具体而统一的约定,公众一旦遇到具体的环境问题,不知道如何参与。

  这位负责人透露,办法将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公布,环保总局也将委托专门机构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统计、汇总整理,充分吸纳公众意见。

  (责任编辑:奚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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