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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五年内将基本形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8:05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11月10日讯 记者蔡岩红 为遏制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编制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草案,已开始征求社会意见。据悉,该规划是我国建国以来国家组织编制的第一部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据了解,该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目前安全生产的现状与问题、指导思想和目标、主要任务、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重点工程等五个部分,是“十一五”期间指导国务院有关

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将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作为首要任务,提出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提高监察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煤矿的定期监察、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严格安全生产准入,规范矿山开发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开工建设、违法组织生产行为。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推动煤炭企业改造重组和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划总体目标要求,到201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事故总量下降,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35%,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5%,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数比2005年下降2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30%,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5%;职业危害严重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到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指标达到或者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规划的保障措施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加快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建设。组织修订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责任编辑:奚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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