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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家即日起可申请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9:1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0日专电(记者 孙萍)北京市烟花办10日透露,北京市将设置不超过3000个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五环路以内的网点将不超过1000个,商家即日起就可以申请设置销售网点。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副队长唐云利说,只有拥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才能申请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自然人不可以申请。申请人必须到区县烟花办报名登记,并提

交工商营业执照和拟设置网点的具体地点。房屋不属于申请人所有的,应提交申请人与房屋所有人签订的租赁协议;需占地搭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占地证明。报名登记即日开始,五环路以内报名截止日期是11月25日,五环路以外是11月21日。北京市工商局企监处处长孔江说,五环路以内的商家只能在规定的20天内销售烟花爆竹,即从腊月二十五到正月十五,而五环路以外的商家不受此限制。

  北京市烟花办负责人还提醒说,想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商家要符合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有相对独立的销售场所,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二是销售地点距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性物质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设施等周边100米以上;距离文物保护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以及高压线保护区等周边10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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