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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男友始乱终弃 女大学毕业生邀约好友纵火报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0:1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1日电据人民法院报报道,11月10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对卢美云纵火报复男友案作出宣判,卢美云、吕荣贵以纵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一年。卢美云之妹以伪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刚从大学毕业的卢美云因男友在其怀孕时提出分手而心有不满,遂与好友吕荣贵联系,让其帮助报复。

  2004年11月22日凌晨,卢美云、吕荣贵开摩托车来到其男友经营的器材批发部,用汽油等焚烧批发部内的物品及停放在外的小货车,造成经济损失46万元。

  当日,当公安人员到卢美云家调查取证时,其妹故意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明,以掩盖事实真相。(陈春萍 徐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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