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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开门放贼客运公司被判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1:3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旭兵通讯员袁晓毅朱俊峰)乘客在长途汽车上现金被盗,司机却停车开门,致使犯罪嫌疑人逃匿。一怒之下,乘客将客运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客运公司赔偿乘客70%的损失。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朱某购买车票后,即与客运公司形成合同关系。在朱某发现自带现金被盗并将犯罪嫌疑人堵在车内的情况下,司乘人员打开车门使犯罪嫌疑

人逃匿,其行为过错明显,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判令客运公司赔偿朱某所失现金21000元的70%计14700元,其余30%计6300元由朱某自负,案件受理费由客运公司负担。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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