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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试验就麻醉闹出人命 郑大三附院补偿14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1:3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旭兵通讯员张光辉)几个月前,郑州一患者因麻醉过敏而猝死,其家属将郑大三附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0万元(本报8月9日曾作报道)。11月10日,该案在二七区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14万元,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费用8630元由被告承担。

  今年7月23日上午,郑州患者司某声带沙哑,到郑大三附院耳鼻喉科就诊,因麻醉前

未做药物试验而出现严重过敏,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司某的爱人找到医院,但医院只同意赔偿两万元,患者亲属将郑大三附院告上法庭。

  担任此案审判长的崔瑞玲法官表示,近年来因医疗事故而引发的纠纷不断,一些患者及家属在争取赔偿不满意的情况下采用围堵等手段,这样不仅影响了医院的办公,也影响了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甚至会引发社会治安问题。广大患者及其家属,遇到医疗纠纷,最好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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