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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1:56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厉国智

  宁波晚报讯鄞州区一典当行业主陈某无视法律的严肃性,拒不履行已经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接受了司法拘留处罚后还是不思悔改。前天,鄞州区法院对陈某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今年1月21日,鄞州区法院根据原告蔡某的申请,查封了在陈某处的一辆涉案车。2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陈某必须在规定期限向原告蔡某返还涉案车辆,并承担相应的案件受理费。判决生效后,陈某没有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蔡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多次前往陈某所经营的典当行执行,但陈某始终不肯交代被查封车辆的藏匿之处,陈某的丈夫还用言语威胁执行法官。

  鉴于陈某拒不交代被查封财产下落的行为,鄞州区法院于9月7日决定对她实施司法拘留15天。陈某被司法拘留期间,法官再次提审,没想到她竟然抱着“要关也就是关15天而已”的幻想,对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置若罔闻,仍然拒绝履行判决义务。基于陈某故意隐匿财产且情节严重的事实,鄞州区法院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审查。

  9月22日,陈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公安机关刑拘。当天,她丈夫任某就慑于法律的威严向法院交付了涉案车辆,并缴纳相应费用。虽然该民事执行案件最终得到执行,但陈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已不能免除罪责,法院依法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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