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借试车绝尘离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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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2:18 信息时报 |
今年25岁的林德星是广东大埔县人,小学文化。2004年5月,林德星化名“林星辉”,应聘到天河区乐×汽车美容店做汽车维修工。当年6月17日15时许,车主陈某将一小型客车交给该店维修,期间离开。林德星见等待已久的机会终于来了,便故作热心地说要把车开出去试试,谁知这一试竟是开着车绝尘而去!这样,林德星轻轻松松将价值7万多元的小客车骗到手。这边厢,维修店久等不见林德星“试车”归来,方意识到大事不妙,赶紧打电话通知车主。那边厢,林德星转手就将车卖了,大把钞票进了口袋。 第一次得手尝到甜头,林德星决定故伎重演,很快又来到海珠区银×加油站爱护汽车服务中心做起了维修工。2004年11月20日14时许,姚某将单位的1辆帕萨特轿车交服务中心检查维修后离开。当他回去取车时,该店老板说1名员工已将车开出去试,让他等。等了老半天,姚某越想越不对劲,遂打电话报警。 当晚21时许,林德星到本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一立交桥下,以人民币15000元的价格将价值近18万的车销售给管某。1万多元买辆帕萨特,管某觉得捡了大便宜。明知该车是赃物,依然交钱收货,并分两次向林德星付清货款。 法院认为,林德星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至于自认为“捡了便宜”的管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构成收购赃物罪。最终,林德星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林德星的违法所得253304元,被追缴发还被害人。时报记者邬科 通讯员曹志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