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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顽固不整改 某油站被强制停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6:02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张晓丹、苏硕元报道:居住在龙湖区外砂镇林厝金林路口附近的居民们总算松了口气,因为他们身边的一个不定时炸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某加油站,已经被龙湖消防大队向龙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停产停业。自此,去年被龙湖区政府挂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的7家单位已经基本落实整改。

  今年初,在台商投资区内一家塑胶公司门口处,醒目地挂着一块“重大火灾隐患单

位”牌匾,进出厂房的人员心里有说不出的不舒服。从去年初开始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该公司就上了黑名单,室内没有设置消火栓系统、生产车间与库房为进行防火分隔、天那水油漆等易燃液体没有存放于符合要求的库房、电气线路未穿阻燃套管保护……当龙湖消防大队将公司存在的诸多危险一一摆出时,公司的管理层也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限制于客观厂房条件,经过再三思量,他们决定另选厂址。而同样位于台商投资区内的某制衣洗染厂,也是被挂上了醒目的黑牌,该公司的负责人更是果断地决定另选址建符合消防安全的厂房,目前新厂房已经通过审核正在建设中。

  在消防安全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的同时,也有个别企业存在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位于外砂镇林厝金林路口的某加油站,对于龙湖消防大队送达的《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改正通知》根本不予理会,龙湖消防大队在复查时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可该油站依然我行我素。7月28日,龙湖区人民法院联合龙湖消防大队把一纸《行政执行裁定书》送达该油站负责人手中,告知其应在8月4日前全部停业,否则依法予以处罚,自此他们才表示一定按要求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责任编辑:林伟练、黄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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