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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过劳死”与官员“闲得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20:52 人民网

  挣钱只能靠加班,3天只睡6小时,10月28日,年仅30岁的广州铧鑫工艺品有限公司民工何春梅在说了声“太累了”之后,倒在下班的路上再也没有醒来。“过劳死”已成影响民工生命健康的大敌。据广东省总工会一项调查显示,珠三角进城务工人员月工资12年来只提高了68元,76.3%的民工月工资水平处于1000元以下,而生活成本却达每月500元,挣钱只能靠加班,52.4%的民工每天劳动时间超过8小时。

  按照国际上给出的普遍定义,“过劳死”是因为工作时间过长、劳动强度加重、心理压力过大、存在精疲力竭的亚健康状态,由于积重难返突然引发身体潜藏的疾病急速恶化,救治不及继而丧命。从上述定义中,我们不难找出民工何春梅突然死亡的原因。然而仅仅把死因归结为不堪重负的加班工作,未免太简单武断了。

  与频频曝出的民工过劳死新闻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为数不少的基层官员不在状态的丑闻。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近日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市长臧胜业厉声痛斥六大“机关病”:恋旧病、恋高病、推诿病、争利病、漂浮病、享受病。在海南省,一份表扬援藏干部的文件有关部门2002年初就拟出了,经过两年半时间才“旅行”到省长卫留成手中,引发了卫省长对“机关病”的重点整肃。有专家对不少地方普遍存在的公务员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把脉问诊,总结概括为两种病——“麻木症”和“不作为症”。某些机关人员往往是上班一坐,电脑一开,就忙着在股市搏击、网上冲浪、聊天交友去了;遇到事情,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直至该事石沉大海。我们虽然无法在民工“过劳死”与官员“闲得慌”之间简单画等号,但后者是前者的诱因,却不容置疑。

  违反《劳动法》的加班加点现象大面积蔓延,民工薪酬过低而过劳死现象不断增多,背后其实隐藏着一个令人心忧的事实——地方政府及执法部门并没有认真履行其法定职责。正是他们的“不在状态”,引发了监管缺席、执法缺位和民工权益的缺失,导致了过劳死这种“劳动灾害”的频频发生。如果广东省各级劳动执法人员把何春梅看成是自己的姐妹,他们是否还会对“52.4%的民工每天劳动时间超过8小时”无动于衷?如果地方政府官员将何春梅们视作亲人,不知他们是否还会对“民工月工资12年提高68元”而熟视无睹?“杀”死何春梅的,不只是没日没夜的工作,不只是黑心老板的肆意压榨,还有劳动部门渎职与冷漠。

  一朵鲜艳生命之花的殒落,弥散的悲情永远难以化开。民工何春梅之死,给一些劳动权益“重灾区”敲响了警钟。只有让劳动部门和执法人员充分“忙”起来,《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广大民工充分享有休息权,更多的何春梅们才不会被“累”死。在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化的今天,避免类似悲剧重演,有关部门必须将那些“闲得慌”的不作为官员逐出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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